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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时间:2024-04-25 10:47出处:刑事辩护阅读(31)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一、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什么是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呢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过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4)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伺私舞弊行为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明知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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